卖体温计未给顾客说明书处罚依据
缙云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4-17
卖体温计未给顾客说明书可受处罚。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销售体温计未提供说明书可能构成未明码标价、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违法行为,工商局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若违法事实成立,即使投诉人撤诉,也不影响工商部门的立案与处罚。未提供说明书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正确使用体温计,影响健康安全,严重时可能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常见处理方式包括:1. 主动提供说明书并改正;2. 接受工商局调解或处罚;3. 如涉及严重违法,配合工商部门调查,接受相应处罚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根据违法事实轻重、影响范围及后果综合判断。轻微情节可主动改正,争取从轻处理;严重情节需积极配合调查,减轻处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卖体温计未给说明书:1. 轻微情节:立即补发说明书,加强员工培训。2. 一般情节:接受工商局调解,整改并缴纳罚款。3. 严重情节:配合工商部门调查,下架产品,接受处罚,并改进销售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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